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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武镇杨庄片区人民桥南东侧排水管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18-06-22     浏览次数:     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杨庄片区人民桥南东侧排水管道安装建设近二十多年之久,从人民路两头向南段乡镇撤并后农民进镇入户建房,将此排水管道严重堵塞。根据当地居民多次反映,遇到阴雨天气,雨水从局部检查井渗出,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出行安全。为了解决排水管道排水问题,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杨庄片区人民桥南东侧约80米处至人民路南侧向东约120米处。

2、工程规模及结构

①规模:改造排水管道长度250米,检查井7座;

②结构:φ50有筋水泥管,检查井口径0.5米,深度1.5米。排水管道安装程序为先凿除现状砼路面,开挖深度从砼路面向下1.2米,宽度0.8米,然后用C10 砼浇筑10㎝厚垫层,再安装水泥管道,管道安装完成后管与管之间缝隙用M15砂浆结缝,待缝口砂浆凝固后用12%石灰土回填夯实,距现状路面负下0.18米,再用C35 砼恢复路面。

3、标段划分:本工程的一个标段。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竣工。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若一次性不合格,按市政工程相关要求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6、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018年年底付合同价的50%,余款留作质量保修金,2019年底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余款。本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

7、评标办法: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工程发包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08000元,含工程税金。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报名时间:公示时间2018622日至2018628日下午5时止,报名时间集中在2018628日上午9时至11时。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财政所底楼大厅内。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收据(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开具)。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四、资料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资料必须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质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质审查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资质预审于报名当日进行,资质预审合格单位在报名处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及开标截止时间:20187 5日上午 9 30 分。

2、投标及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财政所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事宜

1、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限期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本项目投标人需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财政所非税收入专户;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银行真武支行;银行账号:3210881501201000036310)。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4、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人民政府。

报名联系人:    王世勤        联系电话:13615247477

现场勘察联系人:陆斗江        联系电话:1589572042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622日至2018628 日。

 

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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