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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镇正谊村蔡坝组污水工程招标公告(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18-10-17     浏览次数:     来源:

 

仙女镇正谊村蔡坝组污水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本工程委托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仙女镇正谊村蔡坝组污水工程
2、建设地点:江都区仙女镇正谊村蔡坝组
3、施工内容:本工程为仙女镇正谊村蔡坝组污水工程,出户UPVC管d110mm750m,HDPE双壁波纹管HDPE双壁波纹管d300mm328.94m,HDPE双壁波纹管HDPE双壁波纹管d225mm713.74m,D700mm污水检查井20座, 500*500mm污水检查井32座,OD315塑料检查井50座,OD315塑料隔油井50座,污水处理设施基础1座,道路、明沟、绿化拆除恢复等。
二、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三、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无息返还。
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需提供正式税票。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具有企业信用手册。
9、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4月-2018年9月(近6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10、拟派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记录。
11、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正谊村经济合作社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及汇款凭证回执。
12、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至资格审查现场进行核验,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或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公示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3日下午17时止。集中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广州路春和人家南侧)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银行工农路支行;银行帐号:3210884501201000005474
2、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于项目开标之日后5日内无息返还。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于施工合同签订之日后5日内无息返还。
七、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
5、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4月-2018年9月(近6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9、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0、投标保证金及报名费收据(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正谊村经济合作社开具)及汇款凭证回执
八、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九、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最高限价
本工程最高限价131.1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
十一、工程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及开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下午14时30分。
2、投标及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十三、其他事宜
1、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2、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3日内交1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3、本次仙女镇新民村太平组污水工程、仙女镇黄庄村中一组污水工程、仙女镇民和村东三组污水工程、仙女镇砖桥社区街北组污水工程、仙女镇正谊村蔡坝组污水工程5个项目同时招标,并按以上顺序依次开标、评标、定标,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上述5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依次中1个标段。
4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和三资E阳光APP平台同时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显示屏公示和项目所在村上墙张贴。
 
报名联系人: 杭欢                 联系电话:0514-86831819
 现场勘察联系人:丁国军            联系电话:18901455286
 
扬州市江都区正谊村经济合作社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