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邵伯镇新建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新建村隆军家庭农场至东片卫生室段路边水杉树进行砍伐,现根据《森林法》等有关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个标段
邵伯镇新建村隆军家庭农场至东片卫生室段路边水杉树,直径10公分及以上,最大直径35—40公分,树高约10米,胸径25-—30公分,约208棵。对指定位置进行砍伐,实行整体招标竞价拍卖(砍伐),砍伐许可证已办理。
二、竞投标底价:招标拍卖竞投标底价为水杉树490元/吨,结果按实际过称数结算。
三、中标后砍伐期限:7天内砍伐结束并撤移现场。
四、安全、交通:中标者自行负责砍伐及其期间的安全事故、各类矛盾协调,确保交通畅通,保护道路和沿线设施。岀现安全事故及损坏沿线设施,由砍伐者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条件:
1、具有一定砍伐技能、经验和资金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各类经济组织。
2、报名者报名时必须向招标方缴纳2000元投标保证金。
六、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需提供的村料
1、公示时间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报名时间集中在2018年11月6日上午9:00——11:0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农经站)。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①营业执照;②授权委托书;③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持本人身份证;
七、招标部分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竞价;
2、评标方法:最高价中标方法;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9日下午3: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邵伯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农经站)。
九、注意事项
1、若投标单位为一家时,招标人采用商务谈判方式选定中标单位;若投标单位为2家时,招标人采用竞争性谈判选定中标单位。
2、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后,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必须在报名时间集中内交付投标保证金缴至(账户:邵伯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管理站;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银行邵伯支行;银行账号:3210881801201000000427)。有投标单位的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直接转账,此款开标后,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于中标公示后5日内无息返还。
3、投标人可以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勘察,以便了解有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位置、道路等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损失自行负责。
4、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和保证金收据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5、交易开始后,意向受让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6、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标段重新发包。
7、本项目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新建村村民委员会。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村公示栏张贴。
报名联系人:仇兆定 电话:13773378656
邵伯镇新建村村民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