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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陵镇北陵社区土地经营权招标公告(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19-04-24     浏览次数:     来源:

宜陵镇北陵社区土地经营权招租项目,由运河边荒地垦耕而来。现经居民代表会议,委托江都区宜陵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发包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概况

1、土地位置:

石人组6.5,农贸市场后4.8,汤桥组18.5,合计:29.8亩。四至:东至公莫;南至农贸市场后水泥路;西至水厂;北至新通洋运河南岸边。

二、招标人

宜陵镇北陵社区农村经济合作社

三、招标服务机构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四、投标须知

1、投标方式:一次性书面密封报价投标

2、竞价方式:采用最低限价,限价之上的,高价中标;如本标段仅有1人报名,则以底价中标,2人以上投标,则高价者中标;限价以下的,其投标书为无效标书。采用实物计价现金结算方式支付租金,420元每年每亩。以后年度租金按合同约定时间交纳,以后如若继租再议价格。

3、租期:1年,2019612020530日。

4、租金支付:先付款后种田。中标者签订承租合同时需预交首年度土地租金在合同签约时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

5、合同一经签订,承租方需向招租方交纳合同期内承租押金200元/亩,合计金额5960元。合同期满结清上缴租金后,此款由招租方返还给承租方。(押金在合同期内产生的利息归招租方)

6、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按时结清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逾期一天加罚承租方应兑付总额 10 ‰的滞纳金。超过 30 日,承租方仍未支付的,则构成违约。

7、种植经营项目:承租者第一年必须种植农作物,第二年可种植经济农作物,但不得搭建大棚,不可改变土地现状及用途。

8、惠农政策补贴及相关费用负担:按户结算的政策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原农户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归承租者所有;因农作物种植所产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灌溉电费等生产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9、因国家及政府建设、招商引资、农业基础设施用地核减承租者承包面积,承租者应无条件服从项目建设需要,招租方提前一年告知承租方,招租方及承租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五、报名条件

凡具备承租本招标项目能力且信誉良好,无承租不良记录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个人均可报名。报名时,个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中标保证金1000元(未中标者无息退还,中标者抵算租金)。

六、公告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告公示时间:2019424日至2019430日。公告将在北陵社区委会公开栏,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上公示。

2、报名时间:201956日下午230430,其它时间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

江都区宜陵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殷永华          联系电话:051486560296

报名时一并领取标书样式。

七、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开标会议定于201951015时在宜陵镇产权交易大厅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都区宜陵镇北陵社区农村经济合作社

                       

 

2019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