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村镇南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受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南荀村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郭村镇南荀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
2、投资规模:96.5万元
3、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南荀村。
4、主要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含设计、编标、代理费用)。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本项目工期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质量为合格。
三、合同价款支付
工程竣工经区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当年春节前付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无质量问题春节前付至审定价的70%,第三年付清余款。付款时须提供正式税票。
四、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了养老保险;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六、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9、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2月-2019年4月(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七、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保证金
1、报名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000元(收款单位名称:江都市郭村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站;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银行塘头支行;银行帐号:3210882701201000023383);此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打入收款单位账户。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未中标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4日下午4:30分止。
2、投标申请人应于2019年6月4日下午2:30分-4:30分至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经站)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
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应于资格审查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上午9:30分。
2、开标时间:2019年6月10日上午9:30分。
3、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经站)
十三、其他事宜
1、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
2、免责条款:投标人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所介绍的内容仅供参考。
3、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在项目所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显示屏公示和项目所在村张贴。
4、报名联系人:蔡永武 联系电话:152622793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静 电话:0514-86525336 15952579452
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南荀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