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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镇波斯村红旗河两侧路灯工程交易公告(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19-12-12     浏览次数:     来源:

江都区大桥镇波斯村红旗河两侧路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波斯农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委托江苏华瑞苏盛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交易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江都区大桥镇波斯村红旗河两侧路灯工程。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波斯村,为红旗河两侧90套路灯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江都区大桥镇波斯村。

二、工期要求

自开工之日起30日天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且经审计后付清余款。

四、报名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9-201911月(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6、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8、本工程资格审查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9、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市外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五、公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公示从20191212日至20191218日止。

2、公示网站: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3、集中报名时间:20191218日下午230分至430,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科技大厦西侧)。

六、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接收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 企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B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⑥授权委托书;⑦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近3个月内)原件及复印件;⑧无犯罪记录承诺书;⑨无在建承诺书;⑩竞价保证金收据;⑩信用管理手册。

  注: 以上均需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时进行审查。

七、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工程控制价:20.3万元,高于此报价为废标。

九、工程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十、交易时间及地点:

1、项目竞价截止时间:20191224日上午0930

2、项目竞价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科技大厦西侧)。

十一、竞价保证金及报名费

报名前竞价人应提交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开向到指定账户: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支票、现金、电汇),报名时须提交竞价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竞价保证金户名:江苏华瑞苏盛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华鑫分公司;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银行帐号:3210880101201000095875。注明竞价项目名称(江都区大桥镇波斯村红旗河两侧路灯工程)。

注:竞价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竞价保证金开出。

未竞价成功单位汇票、本票在交易结束当场退还,竞价成功候选人的保证金汇票、本票在合同签订后退还,由投标单位自行退付。

资料费:300元。

十二、其他事宜

1、免责条款:竞价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2、中标后中标单位需交1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3、地方矛盾协调以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花荡农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

5、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显示屏公示。

报 名 联 系 人:韦    联系电话:15252543931

现场勘察联系人:王春明      联系电话:15189863881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波斯农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

                   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