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鲍庄村医务室建设已完成。现需进行内外墙乳胶漆、水电安装、广场水泥地面硬化,经鲍庄村两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委托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桥镇鲍庄村新建医务室内外墙乳胶漆、水电安装、广场硬化工程。
2、投资规模:88820元。
3、工程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鲍庄村。
4、工程规模及标准:鲍庄村村医务室(建筑面积约220㎡)内外墙乳胶漆、水电安装及广场水泥地面硬化(约350㎡),详见招标文件。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工程发包价:
本工程发包价为8882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发包价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四、合同价款支付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工程质量保修期(10个月)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2、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单位。
六、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八、评标办法
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3家以上以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人;低于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报名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整(由鲍庄村会计现场收取开票,统一汇入专有账户),未中标者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中标者如在招标确认书公示结束后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则没收保证金壹仟伍佰圆整。
十、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21日下午17:00止。
2、投标申请人应于2020年1月21日(下午2时至4时)至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集中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十一、招标文件领取
1、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于2020年1月21日下午2时至4时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2月7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十三、其他事宜
1、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2、中标后中标单位需交1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3、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鲍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4、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同时发布,并在项目所在村张贴。
报名联系人:曹义雄 联系电话:0514-86668017
现场勘察联系人:许华康 联系电话:18952504362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鲍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