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大世界装饰购物中心加装电梯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本工程委托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江都区大世界装饰购物中心加装电梯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
3、工程内容:本次招标为江都区大世界装饰购物中心加装电梯工程加装电梯工程,分为土建和安装两个部分,土建部分包括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等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安装包括电梯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直至最终验收合格。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5、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电梯质保期:1年。
8、付款方式:电梯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审定价的90%,第二年年底付清余款(留工程结算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
9、本工程最高限价为49.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书为无效标书。
10、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电梯生产厂家或电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3)如为制造商投标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C级及以上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电梯制造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7、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0年7月-2020年9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投标人在报名前须进行现场勘察,并须得到现场勘察联系人签名确认后方可报名。
9、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10、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制作(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等相关事项)。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
(1)联合体由两家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要求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要求为施工企业,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
1、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
2、由于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升级,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资料审查时间:2020年11月9日下午15:00-17: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料审查。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春和人家东门向南第四家)。
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共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授权委托书
(2)授权代表身份证
(3)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8)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9)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0年7月-2020年9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10)投标人现场勘查确认书
(1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以上(3)(4)资料,并提供(11)联合体协议书。上述现场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现场审查不能通过。
5﹑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6、投标人必须带口罩报名。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上午9:30,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及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春和人家东门向南第四家)。
五、其他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800.00元。投标单位在现场报名成功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
缴纳方式:企业需用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2、投标人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3、本项目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4、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村公示栏张贴。
现场勘察联系人:仇女士 0514-86837702 报名联系人:周先生 0514-86663195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