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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镇化市村低保户屋面维修工程交易公告(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23-04-24     浏览次数:     来源:

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仙女镇化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江都区仙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仙女镇化市村低保户屋面维修工程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一、项目概况

化市村低保户秦恒羊房屋年久失修,为消除安全隐患,经研究商议决定对该房屋进行维修。1)、施工地点:化市村姚圩组低保户秦恒羊家;(2)、施工工作量:拆除原有屋面106m²,使用新红色琉璃瓦铺设约106m²屋面,并进行屋脊修整。(具体工作量以建设方提供的建设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二次搬运、安全费用由中标方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

2.工程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包工包料,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安全由中标方负责。  

3.工期:7个晴天。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审计确定后付结算审定价的90%,余款留作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本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

6.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上限价:招标方设工程上限总价为14000元,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最低报价不能低于13000元,如有多人出价13000,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应具备承揽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承包本项目必备的机械及工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营业执照应具备的经营范围:环境建设工程、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建工程、河道清理及养护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等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个人投标。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保证金:

1、本项目公示时间:2023424日至202355日。

2、报名时间:2023424日至20235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2000元。投标单位应在202355日下16: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开标前到账,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李清,联系电话:0514-86894097。投标人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本工程中前后矛盾均由中标方自行协调处理。

六、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35610:2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10:30,出价延时30秒。

七、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化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显示屏及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9、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仙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人:李清,联系电话:0514-8689409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424日至202355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化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