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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伯镇崔桥村主干道及排水渠维修改造工程交易公告(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次数:     来源:

邵伯镇崔桥村主干道及排水渠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本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择优选定中标人。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邵伯镇崔桥村主干道及排水渠维修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崔桥村

3、主要招标内容:邵伯镇崔桥村通北路西侧埋设DN500钢筋混凝土管暗渠约15米,砌240mm厚挡土墙约1.5m高,15米长,挡土墙外侧粉防水砂浆,并加宽道路2m,新做C30商品混凝土路面基层150mm30㎡,后铺设50mm厚沥青路面43通北路东侧现有闸门拆除往南侧移位约3m(利用旧闸门),砌筑24墙暗渠(50cm*50cm)约2.5m长,0.6米高,内侧抹防水砂浆崔桥主干道路面维修约24㎡(先拆除原有破损道路,后夯实基层,重新浇筑150mmC30混凝土底层及50mm厚沥青混凝土),地下暗渠(1.2m*1m)维修改造约7m放水总渠维修改造约56㎡(拆除外运原有破损渠道,20cm厚现浇钢筋混凝土池壁及池底,C30混凝土,内配φ12双层双向钢筋网),道路两侧新做LED路灯(100w30盏,全年全崔桥村路灯维修(含人工、材料及机械费用);崔桥等组φ900mmU型混凝土水渠维修共80m,φ600mmU型混凝土水渠维修共80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最终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

4、本工程预算价169582.17,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138987.89,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书为无效标书。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三、付款方式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审定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0%余款在202412月底一次性付清

四、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五、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

7、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

9、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了养老保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需提供的资料

1、公示时间:2023511日至2023518

2、由于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升级,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时间:20235189:00-11: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共一份,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

7)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2-20234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9)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5﹑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七、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进行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并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800元。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518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2、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525940

2、开标时间:2023525940

3、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十一、其他事宜

1、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

2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3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和地方矛盾且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4、报名联系人:谈工          联系电话:15952788022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崔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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