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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镇太字村河道清淤整治工程交易公告(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次数:     来源:

根据《2023年度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接上级部门要求对太字村南站、北站河道进行清淤整治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本工程委托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大桥镇太字村南站、北站河道清淤整治工程。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都区大桥镇太字村南站黑臭河河塘和北站十字河清淤整治工程南站从八圩组至南排涝站止,长100M,宽度5M-30M不等,北站长450M宽度80M。河道清理采用人工泥浆泵、挖机配合进行,河坡两边整理出形呈斜坡状,整个工程全部降水,矛盾协调由中标方负责。

3、工程要求:

河道清淤前,对河道清淤范围内的杂树河面垃圾及其他杂物进行清理表面植被如水花生、芦苇等采用人工拔除。

②河道全程底部淤积厚度不等,淤泥情况较为复杂,淤泥全部清除至原状土,清淤深度根据现场实际确定

清理出来的淤泥需要用八圩、童巷、五庄、赵巷、东圩、朱巷6个组的地方及大田沉淀堆放,淤河道沿线有大的交通道路,且一些路段道路状况较差车辆进出沉淀堆放所产生的青苗补偿由中标方承担。

④河道两侧清理出的垃圾、芦苇、树根、杂树等全部清运出现场,树木补偿由中标方负担。

⑤河道内所有障碍物、清出的淤泥全部运离现场,由中标方自行处置,不得偷倒,不得污染沿线环境。

⑥两侧河坡全部出新且整理成一定比例的坡度,有条件的情况尽可能整到一条线上。

⑦施工中出现的矛盾协调与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施工中路口设立安全警示牌。

4、工程期限:30个晴天。

5、工程总价: 92000 

6、工程质量:合格。

7、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开票结算;

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8、评标办法:招标方设工程上限价为92000元,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最低报价不能低于80000元。如有多人出价 80000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

2、具有挖机合格证、挖机作业操作证

3、经营范围需包括河道疏浚。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23年516日至2023年5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④挖机作业操作证)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投标单位应在2023年522日下午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开标前到账,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袁卫涛,联系电话:13505252249

投标人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六、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3年523143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1440,出价延时30秒。

七、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予以罚没。

3、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4、中标后中标单位需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5、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太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显示屏及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7、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人:      联系电话:0514-8666801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516日至2023年522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太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