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聚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投资建设的聚永村河道清淤改造工程已经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本工程委托江都区樊川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工程交易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聚永村河道清淤工程。
2、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聚永村
3、招标内容:霍庄河180m河道,葛庄河320m河道,曹庄河240m河道,淤泥全部清除,工程预算22100元(预算价含赔青),具体见工程量预算清单。
4、中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方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100元,最低报价不得低于21100元。
二、工期
9天,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付款方式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审定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五、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六、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等相关内容。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 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示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1、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3日。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6: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
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4、资格审查: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提 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 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 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意向受让方需在2023年5月23日16:3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缴纳成功的,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八、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投标 人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0.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出价低者成交并且必须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者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九、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3年5月24日15:00开始,结束时间为15:10,出价延时30秒。
十、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
产权交易网站“在线交易”模块
(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
o) 注册了交易账号,并且交易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
2、在项目交易工程中,如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违
规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利息),中标者在项目验收合格
后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利息)。
4、本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聚永村股份经 济合作社。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 (http: //jd.jsnc.gov.cn/) 发布,并在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及阳光三资
平台公示。
项目联系人:王晓林 联系方式:13773471135
报名联系人:王引 联系方式:13382707700
江都区樊川镇聚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