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镇新民村党群服务中心屋面防水、围墙及附属物出新改造工程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新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通过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仙女镇新民村党群服务中心屋面防水、围墙及附属物出新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新民村。
3、工程规模及标准:仙女镇新民村党群服务中心屋面(不上人屋面)垃圾及刚性层面起砂清扫、水泥砂浆找平、1.5mm厚PET自粘防水卷材,面积约291.46m2;屋面(上人屋面)垃圾及刚性层面起砂清扫、水泥砂浆找平、3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0mm厚C25细石砼面层,嵌缝、排汽管4个,面积约331.6m2;原围墙及零星附属物原面层铲除、玻纤网格布一道,白水泥腻子两遍,弹性涂料两遍,总面积约1922.1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本工程预算价为185102.17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6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出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审定价的90%,余款一年后付清。中标人收款前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9、工程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
10、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需提供的资料
1、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
2、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及审查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11: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共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8)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9)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上述现场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现场审查不能通过。
5、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1、投标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30。
2、投标及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在2023年5月30日下午16: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六、其他事宜
1、免责条款:投标人自行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仅供参考。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和E阳光APP平台同时发布,并在项目所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显示屏公示和项目所在村公示栏张贴。具体内容详见网站首页右上角公告栏。
3、本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新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4、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13626128686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南路86号中海金钻7楼
报名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852785135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新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