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延庆村薛庄组因扬州江都-腾飞220千伏线路工程施工需要采伐,经村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将位于薛庄组意杨树大小38棵对外出售。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次投标项目,本项目委托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地点及详情:出售树木位于延庆村薛庄组的意杨树,林地地点位于:02965、03028、03034、03227、03242、03249、03262、03266的成片林,大小38棵,树木最大胸径约40厘米,最小胸径约25厘米,平均树龄约25年,约11立方,因为项目现场比较复杂,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到现场勘察,施工过程的一切安全、矛盾协调等由乙方全面负责。
2、交易底价:本项目底价壹万肆仟伍佰元整(¥14500.00)。
3、工期及缴款方式:从中标日起20个晴天日内砍伐结束。中标方中标后,需一次性付清中标价款,方可进行砍伐。
4、竞价保证金:2000元(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如果招投标中,发现存在围标串标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投标保证金没收。
5、交易方式:在线自由竞价(正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高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高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高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高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意向受让方通过在线竞价时,只需报购买价。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和能力;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树木收购和木材加工;
4、报名时,需要上传伐木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
5、中标结束后,中标方需要与村签订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附在附件,如果不签安全协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本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
6、在伐木过程中,由于伐木操作造成的物品损坏,需要由中标方承担。
三、公示、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1、公示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5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单位报名时上传:(1)法人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4)伐木证书;(5)安全员资格证书)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 元,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缴纳成功的,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个人可选择POS机刷卡(丁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提供 POS 机刷卡服务,零费率)或者转账汇款(建议采用电子银行汇款)。
四、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3年5月31日上午10时30分至10时40分,延时30秒。每次按100元的整倍数报价。
五、其他事宜
免责条款:
1、申请人可以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勘察,以便了解有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申请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树木,道路、以及砍伐工程前、中、后等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损失自行负责。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售方提出任何要求。
2、砍伐前、砍伐中及砍伐后的安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出售方无关。
本公告所介绍的内容由项目主体人提供,仅供参考。
六、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 (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强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 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委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末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延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7、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张贴。
8、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丁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5月30日
现场勘察联系人:李德梅 联系电话:18086767950
丁伙镇延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