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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伯镇镇公路村彭桥组房屋屋面维修工程交易公告(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次数:     来源:

扬州市江都邵伯镇公路村彭桥组房屋屋面维修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邵伯镇公路村彭桥组房屋屋面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公路村彭桥组

3、工程规模及标准:(1)拆除房屋旧屋面、垃圾外运3间*600元=1800元,2修补椽子、芦席3间*200元=600元,(3)挂瓦条3间*300元=900元,(4)玻璃大瓦(包括脊瓦、嘴边瓦)3间*1650元=4950元,(5)水泥、黄3间*200元=600元,(6)人工盖瓦、安装挂瓦条、做脊、嘴边3间*2000元=6000元。

4、工期:15天。

5、质量等级:合格。

6、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于20237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2)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7、评标办法:投标方设工程上限价为14850元(含税),采用线上自由竞价,价低者得,最低报价不能低于12350元(含税)。如有多人出价12350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或个人应具备承揽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信誉好,独立承担民事能力行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企业或个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单位或个人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保证金:

1、本项目公示时间:2023年0529日至2023年0605日。

报名时间:2023年060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原件4企业资质证书;)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元。投标单位应在2023年0605日下午16:3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开标前到账,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投标方自己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如果招投标中,发现存在围标串标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投标保证金没收。

四、交易方式

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5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孔德华 联系电话:13338141979

投标人可以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施工道路扩宽所占用农田的矛盾,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六、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3年060610:0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10:10,出价延时30秒。

七、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公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人:孔德华          联系电话:13338141979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529日至2023年0605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公路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