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伙镇双华村辉珠组道路新建工程,经代表研究决定,报双华村委员会审批同意将该工程对外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地点及使用要求:本组道路总长度62米,宽2.4米,计149平方米、长度100米,宽度3米,计300平方米,合计449平方米。C30混凝土路面,厚度12公分,包工包料。
2、交易底价:本工程招标上限价为35920元(含税价),项目采用低价中标法。最低报价不得低于32920元。如有多人出价32920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3、工期:7日,因天气原因时间顺延;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会收到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企业需用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
5、交易方式: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5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
三、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单位报名时上传:(1)法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3)如有授权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
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缴纳成功的,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投标方自己承担。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个人可选择POS机刷卡(丁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提供 POS 机刷卡服务,零费率)或者转账汇款(建议采用电子银行汇款)。
四、在线交易时间
2023年6月25日10:30开始, 10:40结束,出价延时30秒。降价幅度为500元
五、其他事宜
免责条款:申请人要在报名前到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勘察,以便了解有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申请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位置、水利、交通等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损失自行负责。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本公告所介绍的内容由项目主体人提供,仅供参考。
六、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 (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强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 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委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末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 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双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jd.jsnc.gov.cn/)发布,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张贴。
9、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丁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
//jd.jsnc.gov.cn/)发布,并在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及阳光三资E阳光APP平台公示。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1日
项目联系人:徐兆华 联系方式:13952774770
报名联系人:徐 玲 联系方式:15952579346
江都区丁伙镇双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