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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镇鲍庄村化工路以东路灯安装工程交易公告(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23-08-01     浏览次数:     来源:

一、招标条件

大桥镇鲍庄村化工路以东路灯安装工程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鲍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及标准:原路灯拆除260张,新建高杆灯6张,安装40W单臂太阳能路灯260张及60W单臂太阳能路灯14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大桥镇鲍庄村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质保期:2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本工程项目预算价为:255600.00元,招标控制价:204480.00元(各单位报价不得高出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第二年待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需要出具正式发票方能支付。

9、工程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  

2、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于2023年8月7日9:30-11:30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82号),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料审查。资料费:300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3、现场报名资料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派项目负责人证书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扬州市外企业需到扬州市建管处单项备案) 

8)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4-20236月(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4、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159:30 

2、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82号)。投标者携带身份证参加竞标,迟到到场的将取消竞标资格不退投标保证金。投标者未参加竞标的视为竞标过程违约,不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2000.00元)。

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2、由于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升级,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会员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其他

1、中标后中标单位需交1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地方矛盾且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控制价编制费及评标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不在投标单价中单列,但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在开标会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鲍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路439号园林大厦5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514-8033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