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镇西桥社区1组桥头,因西桥社区1组桥头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1组环境卫生,经村组研究决定对桥头环境进行整理建设,保障居民的健康卫生生活。现委托江都区吴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按照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进行公开交易。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桥社区1组桥头环境整理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及原因:吴桥镇西桥社区1组桥头,因西桥社区1组桥头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1组环境卫生,现急需对桥头环境进行整理建设,保障居民的健康卫生生活。
3、项目规模及标准:1、围墙建设:围墙长26.3米,宽11.7米,高1.4米,计38立方米。包含机械、人工费共计8170元。2、回土工程:18.7*11.3*1.2米,计254方,每方28元,计7112元。3、砼地面工程,长18.7米,宽4.6米,厚12公分。C30砼,原浆收面。包含机械、人工费共计6623元。4、路边行人道建设:长7.5米宽1.2米,砼厚10公分,包含机械、人工费共计1725元。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4、项目造价:本项目合计总造价23630元(含税价),项目采用低价中标法。最低报价不得低于21630元。
5、项目期限:7日晴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道路、围墙建设完好,环境整洁。
7、付款方式:成交价为合同价,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于2023年年底结清。(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8、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同时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9、中标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协调,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0、竞价方法:本工程招标上限价为23630元(含税价),项目采用低价中标法。最低报价不得低于21630元。如有多人出价21630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营业执照范围必须要涉及工程建设;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投标投标。
6、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1、公示时间: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7日。
2、报名时间:2023年08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③代理人需授权委托书),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意向受让方在时间截止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
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
5、交易开始时间:2023年08月29日10:30开始,结束时间为10:45,出价延时30秒,减价幅度为500元。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负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5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五、其他事宜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吴小兵,联系电话:13505259739。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时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以便获取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因产权交易平台特殊原因竞价系统紊乱未能正常开标,产权交易中心视情况可作出终止或中止该项目交易决定,重新组织交易。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7、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8、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西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9、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张贴。
10、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吴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8月21日 至2023年08月27日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西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