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都区苏源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仓储厂房地坪建设工程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及标准:仓储厂房地坪建设(1728㎡),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大桥镇。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质保期:1年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本工程项目预算价为:355857.18元,招标控制价:284685.74元(各单位报价不得高出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财政资金到位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需要出具正式发票方能支付。
工程保修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
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9、工程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21日9:30-11:3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82号)。
3、现场报名资料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派项目负责人证书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扬州市外企业需到扬州市建管处单项备案)
(8)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6月-2023年8月(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4、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15:00
2、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82号)。投标者携带身份证参加竞标,迟到到场的将取消竞标资格不退投标保证金。投标者未参加竞标的视为竞标过程违约,不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收款账户名称: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549575531937
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本票形式开出,无需入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不接受支票、电汇、现金,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开标时提交)
七、其他
1、中标后中标单位需交1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地方矛盾且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控制价编制费及评标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不在投标单价中单列,但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在开标会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4、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514-8033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