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接上级部门要求对善玉村七组三号沟河道进行清理整治,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报名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本工程委托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工程公开交易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大桥镇善玉村七组三号沟河道清理整治工程。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都区大桥镇善玉村七组,河道名为三号沟,河道长约950米,宽约20米。河道清理采用挖机、拖拉机配合进行,河坡两边整理出形呈斜坡状。
3、工程要求:
①河道清理前,河道清理范围内的杂树、河面垃圾及其他杂物全部清理出现场,表面植被如水花生、芦苇等需要全部清理。
②清理出来的杂物需要用拖拉机进行清运,选址堆放,整个工程(包括青苗、树木赔偿以及矛盾协调)均由中标方负责,村帮助协调。
③两侧河坡全部出新且整理成一定比例的坡度,有条件的情况尽可能整到一条线上。
④施工中出现的矛盾协调与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施工中路口设立安全警示牌。
4、工程期限:35个工作日。
5、工程总价: 45500 元。
6、工程质量:合格。
7、付款方式:
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开票结算;
②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8、评标办法:发包方设工程上限价为45500元,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最低报价不能低于42000元。如有多人出价 42000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
2、经营范围需包括河道清理。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报名保证金:
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900元。报名单位应在2023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开标前到账,影响竞标报价的,后果由报名方自己承担。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如有多人出价42000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郭家国,联系电话:13511712619。
报名人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六、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3年9月27日15:0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15:10,出价延时30秒。
七、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善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显示屏及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9、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10、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报 名 联 系 人: 张 玲 联系电话:0514-8666801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善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