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白塔村购置农业机械项目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白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及标准:
购置收割机一台、插秧机一台、植保机一台、农业无人机一台。
2、项目地点:江都区宜陵镇。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具体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质保期:1年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本项目最高限价:460000.00元(各单位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中标价为合同价,安装调试,上级验收合格并资金拨付到位后付至合同价的95%,留5%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甲方支付前乙方须提供正式发票。
9、项目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农业机械制造或销售或类似;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
2、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于2023年12月4日9:30-11:30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82号),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料审查。资料费:300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3、现场报名资料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00
2、投标及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82号)。投标者携带身份证参加竞标,迟到到场的将取消竞标资格不退投标保证金。投标者未参加竞标的视为竞标过程违约,不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投标单位在缴款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2、由于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升级,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会员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八、其他
1、施工中所发生的地方矛盾由中标方负责自行处理,同时协调矛盾所产生的费用也由中标方承担,因为地方矛盾调解不及时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控制价编制费及评标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不在投标单价中单列,但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在开标会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白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514-8033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