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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镇三墩村肖家湾散坟乱葬专项治理绿障植围工程交易公告(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次数:     来源:

大桥镇三墩村肖家湾散坟乱葬专项治理绿障植围工程已经三墩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研究决定,现委托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大桥镇三墩村肖家湾散坟乱葬专项治理绿障植围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三墩村;

3、三墩村肖家湾散坟绿障植围共195米,沿安大路东侧南北方向约135米栽杆径3cm的意杨树约45株,间距3米;在坟墓三面(背向安大路一面不栽)栽高度为3米的柏松树,无缝隙栽植,总长约60米,每米栽2株,约120株。

4、工期:15历天;

二、施工要求:

1、自行按要求种植养护,包活(苗木成活保质期一年);

2、如有树木死亡需及时进行补种;

3、施工矛盾纠纷由中标方负责;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付款方式:

1)该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2)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3)本造价包含一切费用(从开工至竣工退场所包含的材料费、人工费、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工作内容)

4)工程量以现场实际为准,造价一律不予调整,即中标后不可因工程量变化误差而调整增加造价。

五、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低价中标办法,工程上限价为16830元 (含税),最底限价15330元。如有多人出价15330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六、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具备承租本发包项目能力且信誉良好的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能力行为;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28-2023年12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300元。意向受让方需在2023年1214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缴纳成功的,影响报名报价的,后果由报名方自己承担

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个人可选择POS机刷卡(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提供POS机刷卡服务,零费率)或者转账汇款(建议采用实名认证的银行卡电子银行汇款)。

三、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300元的整数倍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四、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3年121513:30开始,结束时间为13:40,出价延时30秒。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徐媛  联系电话:17715857108

1、申请人要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勘察,以便了解有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申请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六、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报名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报名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江都区大桥镇三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显示屏及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9、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10、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人:张玲    联系电话:0514-8666801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8-2023年 1214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三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