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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镇光明村景观工程交易公告(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次数:     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光明村景观工程已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本工程将采用公开交易的方式选择确定中标人,本工程委托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工程交易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

铲除原有墙面涂料及广告,面积372.31㎡;墙面一般抹灰,面积50.1㎡;墙面粉刷白色涂料,面积1901.46㎡;④墙面彩绘,面积372.31㎡;⑤修建矮墙,长度163.1米;⑥使用混凝土C20对地面进行硬化,厚度5cm,面积140.4㎡(包含基层土方挖掘、外运);⑦2.5米高彩钢板隔断63.2㎡;⑧矮篱笆(高度25cm)98.8m;⑨清理杂物。

2、包工包料。

3、工程要求:

1)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彩绘图样施工前需提前与甲方进行确认,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如乙方擅自施工且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需进行整改并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

2)合同总价包含施工过程中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施工隔离护栏、脚手架、租用大型器械等)。

3)工期:20日历天,雨天顺延;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施工中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安全警示牌,施工中若有村民阻扰施工等矛盾由甲方协调解决。

4、工程总造价:96000元。

5、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后付结算审定价的90%,余款留作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本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项目维修。

2)本工程中标价包含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6、评标办法:招标方设工程上限价为96000元,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最低报价不得低于88000元。如有多人出价88000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二、报名条件

1、营业执照范围必须要涉及道路工程建设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2312月12-202312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投标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元。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会收到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企业需用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2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薛巨祥,联系电话18952717055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六、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312月19日  16:0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16:10,出价延时30秒。

七、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报名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村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显示屏及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9、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10、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人: 张玲 联系电话:0514-8666801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12月12-202312月18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光明村股份合作社

20231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