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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伙镇锦西村长河—朱套段道路建设工程交易公告(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次数:     来源:

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锦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丁伙镇锦西村长河—朱套段道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潜在报名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丁伙镇锦西村长河—朱套段道路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锦西村;

3、招标范围及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丁伙镇锦西村长河—朱套段道路建设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拆除旧混凝土道路,垃圾外运;新建混凝土道路长度约810米,宽度4m,配套雨水管道及检查井施工,河道口进行钢丝网防护围挡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0%,最终价格以审计价格为准,审计结束第二年付清余款;

7、本工程最高限价为620927.36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8、合同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9、竞价方法:本项目对外公开交易,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报名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报名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报名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报名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报名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报名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竞价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8、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2023年1212日至2023年1219日。

2、由于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升级,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2199:00-11: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4、资料费300元/份,报名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四、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标明联系方式、邮箱,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报名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竞价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五、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或不满足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12000元)。投标单位在缴款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

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2、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账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3、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八、其他事宜: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3、投标人可以对项目施工现场自行进行查勘,查勘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查勘,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4、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勘查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锦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

7、报名联系人:睢悦      

联系电话:0514-86772278/18052578872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锦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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