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闻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乔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负责丁伙镇乔墅村太阳能渔光互补电站项目渔塘租赁事宜,现邀请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丁伙镇乔墅村太阳能渔光互补电站项目渔塘租赁
2、项目地点:江都区丁伙镇乔墅村
3、项目简介:采购人将位于丁伙镇乔墅村及相关区域鱼塘水面出租给承包人投资或联合开发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鱼塘面积根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乔墅村长庄组52822平方,凡墅组18279平方,嵇庄组11457平方,联友组15413平方,双庄组9102平方,村集体1368平方,新民村1701平方,水产场村村集体35067平方,共计145290平方,约218亩,最终以实际丈量为准。
4、本项目采购预算:1000元/亩/年,竞价不得低于采购预算。
5、租赁期限:从2024年4月10日至2028年4月9日,期限届满后出租人无异议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租金价格不变,每5年递增5%租金)
6、招租要求:本招租承租人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同时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本招租承租人具备光伏光电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能力,需具备在水产养殖领域的丰富经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7、租金收取方式:中标后签订协议时缴清本期租赁期限内的承包金,以后若续租每5年交付租金为节点。逾期未缴,造成损失及相关费用,承包人自负。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作和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相关内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并保证收集的电力进行有效的存储和利用,在需要的时候释放,能够有效解决电力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平衡,要求投标人与具备储能站的相关能源公司进行长期合作,进行低碳工业区能源中心项目的投资开发,保证收集的电力不浪费;(提供承诺函,并提供双方合作协议、能源公司需要在当地设置储能站、开展低碳工业区能源项目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承诺处理)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7日
2、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3、现场报名资料审核及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82号)。
四、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并保证收集的电力进行有效的存储和利用,在需要的时候释放,能够有效解决电力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平衡,要求投标人与具备储能站的相关能源公司进行长期合作,进行低碳工业区能源中心项目的投资开发,保证收集的电力不浪费;(提供承诺函,并提供双方合作协议、能源公司需要在当地设置储能站、开展低碳工业区能源项目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承诺处理)
2、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进行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并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次丁伙镇乔墅村太阳能渔光互补电站项目渔塘租赁采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的竞价方式出租,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投标及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地址:广州路82号)。投标者携带身份证参加竞标,迟到到场的将取消竞标资格不退投标保证金。投标者未参加竞标的视为竞标过程违约,不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投标单位在缴款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16: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2、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九、其他事宜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3、免责条款:报名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发包方提供,仅供参考。勘查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人接受交易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交易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5、本项目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乔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显示屏及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十、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14-86665572 18951442306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乔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