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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川镇联丰村蒋家组河道清理整治项目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     来源:

为改善人居环境和农田灌溉及汛期排涝。应广大村民需求,将联丰村蒋家组河道进行整治,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交易,具体事项如下:现通过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报名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本工程委托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工程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樊川镇联丰村蒋家组河道清理整治工程。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都区樊川镇联丰村蒋家组,蒋家组西侧支河至双丰组电管站河道长约500米,宽约16米。河道清理清淤采用水上挖机,河坡两边整理出形呈斜坡状。

3、工程要求:

①必须用水上挖机②河道清淤③清障(芦竹、树木等)④电费自理⑤施工中所有矛盾由中标方协商解决,所有涉及赔偿等事宜由中标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中标方负责连接好三相用电,安全由自己负责。

4、工程期限:7个工作日。

5、工程总价:27000元(含税)

6、工程质量:合格。

7、付款方式:

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付清工程款;

②本工程成交价包含全额税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成交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8、评标办法:发包方设工程上限价为27000元,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最低报价不能低于25000元,如果有多人出价25000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机械租赁资质。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及自然人投标。

6、营业执照应具备的经营范围:环境建设工程、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建工程、河道清理及养护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等资质。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保证金:

1、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 2024年4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2、报名时间: 2024年4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00。

3、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4、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报名单位应在2024年4月7日下午16:00 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开标前到账,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报名方自己承担。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0 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张梅  ,联系电话13625217301

报名人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六、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4年4月8日9:0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9:25,出价延时30 秒。

七、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 权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 在 线 交 易 ” 模 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

2、如有串标、围标、陪标,成交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 个月至 2 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3、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4、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 5 日内退还报名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成交者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退还报名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5、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联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 、 本 公 告 在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农 村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7、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8、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樊川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名 联 系 人:张梅 联系电话:1362521730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 2024年4月7日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联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