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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镇昌勋村巷道、排水沟、过水涵工程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次数:     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昌勋村八组2条巷道,八组1条排水沟,十一组1条巷道,一组过水涵工程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委托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面向社会通过公开发包邀请合格的报名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公开交易,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十一组巷道:10厘米混凝土,54米*2.8米=151.2平方米,八组巷道1:10厘米混凝土,52米*2.9米=150.8平方米,八组巷道2:10厘米混凝土,35米*2.7米=94.5平方米,总396.5平方米,八组排水沟维修在内,计37685元。

一组过水涵:路面:15厘米混凝土26米*3米=78平方米,桥头延伸路面:15厘米混凝土4.5米*2米=9平方米,护栏挡墙:26米*0.5米(五寸墙),挡墙7米*0.8米(二四墙),计14640元

总计52325元(含税价)。

2、包工包料。

3、工程要求:

1)、对原有路面进行清杂、整平、压实。

2)、浇筑C30混凝土厚度15cm、10cm震荡到位,收光、压花并切伸缩缝。

3)、保养期不少于30天,施工方负责定时喷水,围堵道口等养护工作,甲方协调道路出行秩序。施工途中遇到的问题及矛盾由中标方自理。

4)施工途中中标方必须设置施工警示标志,发生安全问题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工期:5个晴天,按天气变化顺延。

5、工程总造价:52325元。

6、资金来源:村级自筹

7、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付款时留2%保证金,待工程结束一年后,没有工程问题支付,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8、评标办法:发包方设工程上限价为52325元,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最低报价不得低于50325元。如有多人出价50325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应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信誉好,独立承担民事能力行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经营范围需包含建设类。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24411-20244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个人身份证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报名单位应在2024417日下午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开标前到账,影响报名报价的,后果由报名方自己承担。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0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龚国平,联系电话13952704112

报名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发包人提供,仅供参考。

六、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4418113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1140,出价延时30秒。

七、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昌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显示屏及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9、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10、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人: 张玲   联系电话:0514-8666801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411-2024417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昌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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