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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伙镇丁伙村厕所新建及改造项目工程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浏览次数:     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丁伙村,经理事会研究决定,丁伙村厕所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意向方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交易,本工程委托江都区丁伙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工程公开交易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丁伙村。 

2、项目规模及标准:丁伙村户厕新建及改造共计30座

设计要求:

容积: 化粪池的有效容积需保证粪便在第一池贮存20天, 第二池贮存10天。总体有效容积一般不少于1.5立方米,有效 容积指实际贮粪容积;其中第一格不少于0.5立方米;当第二格 容积不足0.5立方米时,为便于施工可按0.5立方米设计;第三 池主要用于贮存粪便用,其容积根据当地用肥习惯而定,有效 深度不少于1米,并留有10-15厘米粪皮的浮升空间,池深为 1.1-1.2米。容积比例原则上为2:1:3,砖砌池可以扩大第二 格比例的容积,与第一格相同,比例为2:2:3或2:2:2。可 根据农村家庭人口及冲洗厕所耗水量适当增加化粪池的总容积。

进粪管: 可采用PVC 塑料等材质的管件,内壁光滑,管内 径不少于10厘米。进粪管池外部与粪便管道相连,根据蹲便器 与化粪池距离保证合理坡度,进粪管池内端管口向下,沉入粪 液面下,其深度为粪液面高度的1/2处,第一格有效深度为1米的化粪池,其进粪口即距池底50厘米处。

过粪管:可用内径不小于10厘米,壁厚不小于5毫米的聚 氯乙烯(PVC) 倒“L”型管挂在隔墙上。第一格与第二格间过粪 管下端(即粪液进口)位置在第一格的下1/3处,距离池底40厘 米处;第二格与第三格过粪管下端(即粪液进口),位置在第 二格的上1/3或中部1/2处,距离池底55-60厘米处;过粪管的 上端是粪液的流出口,距离池底不低于1米,距离池顶15-20 厘米。进粪管、过粪管平面应对角布置( “S”型),增加粪水的停留沉淀时间,以免新鲜粪便直接进入第二格或第三格。

出粪口: 第三格出粪口应接入污水管网,不具备条件的应 及时清掏,防止粪液溢出。如果第三格设出粪管,出粪管高度 应低于过粪管5-10厘米,长度适宜,出粪管端口下挖一个30×30×30厘米方形坑,铺填鹅卵石或碎石子,上面覆土层。

盖板: 化粪池盖板必须是钢筋混凝土构件,坚固抗压,大 小与粪池外沿吻合,第一格、第二格应密封,第三格的盖板应设置成2块,并在一小盖板上设把手,方便取粪液。

排气管: 排气管用于排臭减压,水封式便器可不设置。


3、工期:自签订合同后60个晴天。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施工要求。池底板施工:坑底应整平夯实并铺混凝土或砂石垫层,垫层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10, 厚度不小于10厘米,砂石垫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

池壁施工: 砖砌结构的砖砌缝隙满浆砌筑,原浆勾缝后用1:2.5的防水砂浆抹面,厚度2厘米,抹面要求密实、光滑,内壁和池底板全抹,保证无渗漏。

防雨水: 粪池上沿要高出地面5-10厘米;池盖大小适宜,覆盖池壁外沿,防止雨水流入。正确安装过粪管: 应注意角度、方向、位置的正确性。

渗漏检验: 建成后若池内出现地下渗水、满水(4/5)24小时水位下降超过1厘米表明有渗漏,需做进一步防渗处理。

6、竣工要求:建成并达到上述要求后及时交付农户使用。

7、付款方式:成交价为合同价,施工结束经发包方相关负责人及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时成交方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8、竞价方法:本工程竞价上限价为63000元(含税价),项目采用低价成交法。交易最高价为63000元(含税价),最低价为57000元(含税价)。如有多人出价57000元(含税价)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二、报名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名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报名方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报名 

6、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

7、报名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与水利、市政相关。

8、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1、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6日。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

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如有授权,需再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 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报名人报名成功后会收到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企业需用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

意向承包方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缴纳成功的,影响报价的,后果由报名人自己承担。

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个人可选择转账汇款(建议采用电子银行汇款)。

5、交易开始时间:2024年5月8日10:00开始,结束时间为10:10出价延时30秒,减价幅度为100元。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负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五、其他事宜 

在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矛盾及赔青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田树清,联系电话15052585033。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报名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发包方提供,仅供参考。

六、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成交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成交者在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退还竞价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丁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张贴。

9、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丁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现场勘察联系人:田树清  联系电话:15052585033              

报名联系人:王珺        电话:13852519272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6日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丁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