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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川镇永安村永安路改造工程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浏览次数:     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的樊川镇永安村永安路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本工程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樊川镇永安村永安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潜在报名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樊川镇永安村永安路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永安村;

3、工作内容:拆除原损坏道路:宽度2.2米,长度410米;拆除后垃圾清理外运,新浇筑3米15cm厚C30混凝土道路,路两侧做50cm宽路肩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第二年年底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7、本工程预算价为25.19万元,最高限价为21万元,报名人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9、竞价方法:本项目对外公开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报名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报名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202401-202403月(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20240426日至20240507日。

2、由于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升级,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报名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资料审核时间:20240507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4、资料费人民币300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还。

四、报名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报名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202401-202403月)任意一个月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上述现场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都将导致现场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五、资格审查:

1、发包方将对报名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或不满足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发包方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总数不足3家,发包方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六、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贰佰元(¥4200元)。报名人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竞价。

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

2、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竞价保证金账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下午14:3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下午14:30分;

3、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八、其他事宜: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3、施工中所发生的地方矛盾由中标方负责自行处理,同时协调矛盾所产生的费用也由中标方承担,因为地方矛盾调解不及时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4、中标单位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可以确定(非必须)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非必须)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5、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报名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发包方提供,仅供参考。勘查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人接受交易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交易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6、本项目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7、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

8、报名联系人:睢悦      

联系电话:0514-86772278/18052578872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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