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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头镇东元村道路工程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次数:     来源:

浦头镇东元村道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本工程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

受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东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浦头镇东元村道路工程

2、工程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东元村

3、最高投标限价:25.87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4、工程规模及做法:新建15cm厚C30商品砼路面,长度共计675m,宽度为3m,路基做20cm厚12%含灰量灰土,每隔5m切缝一道。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工期:30日历天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扬州市江都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付款方式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年年底且上级资金到位后付合同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第二年年底付清余款(工程结算审定价-已付工程款-质量保修金)。留工程结算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返还。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需提供正式税票。

四、结算方式

工程采用价合同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了2024年1月-2024年3月(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

8、投标人不属于正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执行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投标人“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

七、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或未提供原件现场备查或不满足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缴纳成功的,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成交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十、公告及报名时间、方式

1、本项目公告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17时止。

2、由于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升级,投标人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时间:2024年5月8日9:00-11:00,15:00-17: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4、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16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十二、其他事宜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3、投标人可参加2024年江都区浦头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所有工程的投标,但只能中1个工程。(按开标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已在该镇其他村作为中标候选人,则在该村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6、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7、施工过程中如有地方矛盾由中标人自行协调处理,解决地方矛盾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在项目所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显示屏公示和项目所在村张贴。

9、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东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0、网上注册等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14-80802021。

10、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0514-86831819

    现场勘察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52517940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东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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