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运东村收储站秸秆清理,为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村容村貌,提升村民居住幸福度,现对运东村秸秆收储站进行清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将该工程进行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运东村收储站秸秆清除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运东村
3、工程概况及要求:
(1)用吊车将秸秆打包机吊上平板车,运至运东村秸秆收储站,安装到位后,由3台抓草机同时操作将草场现有秸秆放入秸秆打包机粉碎,并用打捆绳打包,成型后用大卡车运送至指定地点
(2)秸秆清理后,用吊车将秸秆打包机吊上平板车,平板车将秸秆打包机运回
(3)中标单位施工包含各项机械费用,杂物清理运输,同时不得随意倾倒
(4)中标单位实行包工包料,使用中要确保各项安全
4、工期: 10 天。
5、工程最高限价:52800 工程最低限价: 47400
6、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同时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7、中标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协调,发生的费用由成交方承担。
8、质量等级要求:基础、砼路面质量合格,并达到甲方要求
9、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2)本工程成交价包含全额税款,支付工程款时成交单位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10、竞价方式:本工程网上交易上限价为 52800 (含税价),下限价为47400(含税价)项目采用线上自由竞价。最低价中标。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方为单位,应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信誉好,独立承担民事能力行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保证金:
1、本项目公示时间:2024年08月 06日至2024年 08 月12日。
报名时间:2024年 08 月 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4、保证金为人民币200元。参加单位应在2024年08月12日下午16:3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自身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开标前到账,影响报价的,后果由参加方自己承担。参加交易方资格审查合格,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保证金不退还;如果交易中,发现存在围标串标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保证金没收。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 200 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
五、标的咨询
参加人可以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参与交易方自己承担。参加交易方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施工道路扩宽所占用农田的等一切矛盾产生的费用,由成交方自行解决,施工中不可预见的各项费用由成交方负责。
六、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4年 08 月 13 日10:0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10:10,出价延时30秒。
七、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参加交易方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违规成交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成交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保证金不退还。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运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报 名 联 系 人:俞明琴 联系电话:13852594169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 08 月 12 日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运东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 08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