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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伯镇南渡村官庄组土地复垦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6     浏览次数:     来源:

F24K12051-3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南渡村官庄组土地复垦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江苏屸川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南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通过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F24K12051-3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南渡村官庄组土地复垦项目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南渡村官庄组

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F24K12051-3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南渡村官庄组土地复垦项目,总面积约8.87亩,包含池塘抽水、杂质清理、购土回填、土地翻耕、土壤改良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4、工程预算价:420865.81元,最高限价:420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待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待上级资金到位后付至合同价的80%;待审计结束,第二年年底按审定价付清余款。(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8、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10、工程施工中所有矛盾协调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发包人协助配合。因施工中发生的设施、道路等损坏等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名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属于正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投标人在报名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

2、由于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升级,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2024年8月229:00-11:00,14:00-16: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5、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共一式三份,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投标人在报名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在线查询截图;

9)投标人“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在线查询截图;

6、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9:30,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及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4200)。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在2024年8月22日下午4: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

2、缴纳方式:企业需用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七、其他事宜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非必须)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非必须)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报名人接受交易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交易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4、投标人可以对项目施工现场自行进行查勘,查勘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查勘,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南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南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150525483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屸川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都区阳光花苑南区(西门)综合楼201-208室

报名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514-86663195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南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