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朱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宜陵镇朱套村新建农机库房工程进行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潜在报名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宜陵镇朱套村新建农机库房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朱套村;
3、工作内容:新建农机库房工程,建筑面积81.9m2,宽6.3m,长13m,檐高5m,砖混结构一层,铝合金窗,电动卷帘门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留3%质保金期满后退还,付款时需提供正式发票;
7、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52262.37元,报名人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9、竞价方法:本项目对外公开交易,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名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报名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报名;
6、投标人不属于正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执行人;
7、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
2、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4、资料费300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还。
四、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报名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标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资格审查:
1、发包方将对报名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或未提供原件现场备查或不满足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发包方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总数不足3家,发包方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6: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
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2、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账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八、其他事宜: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3、中标单位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可以确定(非必须)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非必须)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免责条款:投标人到现场实地查勘,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查勘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工程施工中所有矛盾协调和安全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发包人协助配合。因施工中发生的矛盾协调、设施损坏等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朱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7、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
8、报名联系人:睢悦
联系电话:0514-86772278/18052578872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朱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