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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镇太字村东排河至科进涵闸清淤整治工程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浏览次数:     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太字村为加强环境整治力度,改善村民生活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村民代表会授权理事会研究决定将对太字村东排河至科进涵闸进行清淤清理,经过理事会参会人员的讨论,村理事长决定将此清淤工程进行网上交易程序,所需资金在60000(含税价)元左右。现委托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面向社会通过公开交易,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大桥镇太字村东排河至科进涵闸清淤工程。

2、工程概况:此工程分五个地段,合计1300米。

地段一:东排河至G345段,长度150米。

地段二:G345公路沟,长度500米。

地段三:G345至八圩四圩河塘,长度240米。

地段四:八圩四圩河塘,长度180米。

地段五:防汛大堤北边河沟,长度230米。

本工程位于江都区大桥镇太字村东排河至科进涵闸五个地段共计1300米长。

3、工程要求:

①河道清理采用人工泥浆泵、挖机配合进行清理

河道清淤前,对河道清淤范围内的杂树河面垃圾及其他杂物全部清理出现场,清理出来的杂物需要用拖拉机进行清运,选址堆放,整个工程(包括青苗、树木等赔偿以及矛盾协调)均由中标方负责。

③河道内所有障碍物、清出的淤泥全部运离现场,由中标方自行处置,不得偷倒,不得污染沿线环境。

④两侧河坡全部出新且整理成一定比例的坡度,有条件的情况尽可能整到一条线上。

⑤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施工中路口设立安全警示牌。

4、工程期限:30个晴天。

6、工程质量:合格。

7、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开票结算;

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8、评标办法:招标方设工程上限价为60000元,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最低报价不能低于51000元。如有多人出价51000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

2、具有挖机合格证、挖机作业操作证

3、经营范围需包括河道疏浚。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241129日至20241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④挖机作业操作证)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投标单位应在2024125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开标前到账,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袁卫涛,联系电话:13505252249

投标人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六、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4126153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1540,出价延时30秒。

七、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太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9、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人:      联系电话:0514-8666801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1129日至2024125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太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