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邠州村特色田园乡村项目河塘整治清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邀请合格的申请单位参加本工程交
易,择优选定项目承包人。
受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邠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扬州建控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具体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邠州村特色田园乡村项目河塘整治清淤工程;
2、本工程预算价:410161.43元,最高限价为:410161.43元;申请单位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邠州村;
4、工程规模及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邠州村特色田园乡村项目河塘整治清淤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本项目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质量要求为合格。
三、合同价款支付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待扬州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结对帮扶资金到位,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至合同金额的60%;审计结束后,甲方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上述款项的支付,须以乙方提供合法票据为前提,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款。工程结算须经审计,并按审计后结算金额进行结算。乙方应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全部承担。
四、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五、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的相关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8、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项目经理缴纳了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的养老保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11、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指定账户;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请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申请单位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
注:上述现场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现场报名不能通过。
七、报名资料审查
项目主体人将对申请单位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报名不能通过。
项目主体人将邀请所有报名合格的申请单位参加。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
1、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9日。
2、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于2025年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及原件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82号),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料审查。
十、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投标单位在2025年1月9日16: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
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十一、文件发售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现场购买交易文件。
2、文件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滨江支行
开户名称:扬州建控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
开户帐号:1108810709100083535
十二、交易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9:30。
2、交易时间:2025年1月23日9:30。
3、交易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十三、其他事宜
2、项目主体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交易报告中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成交人须在交易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项目主体人签定施工合同,成交人逾期不与项目主体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项目主体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项目主体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3、免责条款:申请单位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所介绍的内容仅供参考。
4、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邠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至窗口验证)。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
7、报名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14-86356366
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邠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