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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沟镇丁东村农村户厕改造工程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1     浏览次数:     来源:
 

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丁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丁沟镇丁东村农村户厕改造工程进行公开交易。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丁沟镇丁东村农村户厕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丁东村

3、工作内容:195座厕所化粪池拆除新建。 

(1)化粪池采用三格式:尺寸长2.18米*宽1.04米*深1.2米,三格池内有管道连接,进粪管内径不少于15厘米,过粪管内径不小于10厘米,壁厚不小于5毫米,安装的要求按照图纸施工;池底板施工:坑底应整平夯实并铺混凝土或砂石垫层,垫层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10,厚度不小于10厘米,砂石垫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

(2)池壁施工:砖砌结构的砖砌缝隙满浆砌筑,原浆勾缝后用1:2.5的防水砂浆抹面,厚度2厘米,抹面要求密实、光滑,内壁和池底板全抹,保证无渗漏。

(3)化粪池盖板必须是钢筋混凝土构件,坚固抗压,大小与粪池外沿吻合,第—格、第二格应密封,第三格的盖板应设置成2块,并在一小盖板上设把手,方便取粪液。

(4)防雨水:粪池上沿要高出地面5-10厘米;池盖大小适宜,覆盖池壁外沿,防止雨水流入。

(5)正确安装过粪管:应注意角度、方向、位置的正确性。

(6)符合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密闭、不渗漏。

(7)具体要求按上级文件规范要求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质保期:1年 

5、质量要求:合格。 

6、本工程项目预算价:50.72万元;最高限价:50.72万元(各单位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7、竞价方法:本项目对外公开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同比例付款,质保期一年,付款时须提供正式税票。 

9、工程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报名条件

1、报名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报名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5、报名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

8、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20250311日至20250318日。

2、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报名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时间:20250318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4、资料费人民币300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还。 

四、报名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各报名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上午9:30,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82号)。

六、投标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报名人在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16: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竞价。

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

2、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竞价保证金账户。

七、其他事宜: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3、施工中所发生的地方矛盾由中标方负责自行处理,同时协调矛盾所产生的费用也由中标方承担,因为地方矛盾调解不及时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4、中标单位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可以确定(非必须)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非必须)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5、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报名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发包方提供,仅供参考。勘查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人接受交易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交易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6、本项目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丁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7、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丁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东方红东路77号润园商业广场3楼

报名联系人:睢女士      

联系电话:0514-86772278/18052578872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丁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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