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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川镇关河村生态河道创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0     浏览次数:     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关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河村生态河道创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已经通过上级批准。现通过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报名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交易,本工程委托江都区樊川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工程交易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关河村生态河道创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2、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关河村。

3、建设内容:关河村生态河道创建,该河道2.5公里,河道经向荣组、周庄组、繁荣组、冯东组、钱家组等,包含各组通往本河道的支流河口,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需要种植400棵垂杨柳树(树胸径3公分,高1.5米),栽种范围:河道两侧长约1326米,根据验收需要,一排或两排栽种树间距4米,含栽树加管护浇水等,保证成活率95%及以上

(2)、播种70%四季青草种、30%花种混播4000平方(约6亩),每亩撒播不低于40斤草种花种,含人工播种加养护,保证出芽率90%及以上;

(3)、河道两岸、坡等的油菜、植物及影响验收的杂物、搭建物清理,包含各组通往本河道的支流河口,清理的杂物外运处置;

 (4)、人工清理涉及影响验收的河岸、河坡、河道庄台杂物及各种垃圾并外运包含各组通往本河道的支流河口。

 4、质量及工期要求:合格并通过各级验收。工期15天

(雨天顺延)。

5、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最高限价47600元(含税),最低报价不得低于40000元(含税)。

6、竞价保证金:1000元。

7、工程结束后要进行验收。

8、付款方法:财政资金拨付到村后结算工程款。

9、交易方式: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38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中标人成交且必须以第一中标人报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交易。

二、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 联系人:梅万芳,联系电话:19962635598。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到现场勘察,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矛盾协调费用等由乙方全面负责自理以及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得批准。

三、报名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承包本项目必备的机械及工具,有独立签合同的能力。

2、竞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3、有管护能力。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1、公示时间: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6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4、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代理人需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汇款截止时间04月16日下午16:00,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开标前到账,影响报价的,后果由报名方自己承担。

五、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5年04月17日下午14:00时,结束时间14:25时。

六、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

2、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予以罚没。

3、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账户返回,不计息)。

4、在施工过程中,中标者严格按照要求施工,不得停工、拖延工期、不按要求施工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者承担,同时村有权请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方要缴纳中标价2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

5、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关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

7、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樊川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梅万芳     联系电话:19962635598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关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0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