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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沟镇麾北村镇级河道清淤工程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7     浏览次数:     来源:

江都区丁沟镇麾北村镇级河道清淤工程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麾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的交易事宜。

一、工程概况

1、项目编号:HHZC-20250408

2、项目名称:江都区丁沟镇麾北村镇级河道清淤工程

3、工程地点:江都区丁沟镇麾北村

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江都区丁沟镇麾北村镇级河道清淤工程,包含河道清淤、河道局部加深、河道整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5、工程预算价:300000元,最高限价:3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7、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0%,余款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9、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0、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11、工程施工中所有矛盾协调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发包人协助配合。因施工中发生的赔青、设施、道路等损坏等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报名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名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市政或土建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5、报名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社保部门出具的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7、报名人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7日

2、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2025年5月7日9:00-11:00,14:00-16: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82号)。

5、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具体如下:①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B证;④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⑤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6、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14日9时30分

2、投标及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82号)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投标单位在缴款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6: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

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六、现场踏勘

投标人可以对项目施工现场自行进行查勘,查勘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查勘,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七、其他事宜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3、免责条款:报名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发包方提供,仅供参考。勘查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人接受交易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交易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如项目经理存在在建项目,则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

5、本项目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麾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 发布,并在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八、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14-87978933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麾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