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扬州市江都区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
全文检索   
浦头镇浦东村联兴路改造工程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5     浏览次数:     来源:
 

浦头镇浦东村联兴路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本工程为2025年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

受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浦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具体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浦头镇浦东村联兴路改造

2、工程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浦东村

3、最高投标限价:309545.41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4、工程规模及做法: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道路恢复面层15cmC30商品砼、混凝土路面沥青摊铺、沥青路面划线、砖砌花池矮墙等工程施工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工期:30日历天。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扬州市江都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付款方式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上级资金到位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待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四、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了20252-20254月(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7、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2-20254月(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投标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

七、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或未提供原件现场备查或不满足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2025521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缴纳成功的,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成交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

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十、公告及报名时间、方式

1、本项目公告时间:2025515日至202552117时止。

2、投标人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时间:20255219:00-11:0015:00-17: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4、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份,售后不退。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526930

2、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十二、其他事宜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3、投标人可参加2025年江都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所有工程的投标。(浦头社区复圣组长圆汪路、北桥河东路道路改造工程、浦头镇浦东村联兴路改造工程两个标段依次开标、评标、定标,投标人可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中标全区2025年一事一议项目不超过5个、同一个镇不超过2个)

4、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6、施工矛盾及赔青等问题由发包人协调,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方过错造成的设施损坏等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http://jd.jsnc.gov.cn/) 发布,并在项目所在村张贴。

8、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浦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9、网上注册等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14-80802021

10、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0514-86831819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浦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