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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伙镇新庄村秸秆清运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9     浏览次数:     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新庄村辖区内秸秆、杂草、杂物等垃圾清运项目,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将新庄村秸秆、杂草、杂物等垃圾清运项目对外交易。现邀请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该项目具体内容:要求将村庄区域内秸秆、杂草、杂物、建筑垃圾清运,中标者保证清运及时,按要求做到随叫随到,在规定时间内按村委会验收标准完成清理清运事项,所有需要清理清运的秸秆必须转至村委会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每到一个组由中标者联系组长验收和记录车头。本次拟招标拟用拖拉机350车清运辖区内堆放的秸秆、枯枝、杂草、杂物等垃圾等,价格为62元车(含上下力),该价包含所有用于清理的费用;按实际车头计算。现对外公开交易。如清运不及时,有群众举报一次罚款贰佰元整,在合同款里扣除。在清理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流出方、村委会无任何连带责任。

2、项目采用底价成交法,交易最高限价:21700元(含税价),最低限价:21200元(含税价)。

3、承包期限:2025年6月1日-2026年1月31日。

4、付款方式:合同期满统一一次性付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时成交方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二、报名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个人或单位。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名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报名方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

7、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1、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6日。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

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如有授权,需再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 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500元。报名人报名成功后会收到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企业需用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意向承包方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缴纳成功的,影响报价的,后果由报名人自己承担。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个人可选择转账汇款(建议采用电子银行汇款)。

5、交易开始时间:2025年6月10日10:00开始,结束时间为10:10出价延时30秒,减价幅度为100元。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负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五、其他事宜

在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矛盾由发包方协调处理、赔青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李永红,联系电话13852797192。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报名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发包方提供,仅供参考。

六、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成交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成交者在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退还竞价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 发布.

9、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丁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现场勘察联系人:高兆平  联系电话:15252564420

报名联系人:李永红    联系电话:13852797192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6日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