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臣村光伏发电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荣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通过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潜在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交易。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荣臣村光伏发电项目。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荣臣村。
3、工程内容:装机规模140kW光伏电站建设,包括深化设计、设备以及相应的配件供应、安装、调试、并网发电、试运行、维保、人员培训、通过验收等。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建设中,上级部分财政资金到村后,发包方可按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经区级验收合格、待上级剩余资金全部到村且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甲方付款时乙方需提供正式税票)。
7、本工程最高限价为50万元(各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8、结算方式:固定单价。
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10、工程施工中所有矛盾协调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发包人协助配合。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方过错造成的设施损坏等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如需现场查勘可自行查勘,查勘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名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名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
2、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资料审核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4、资料费人民币300元/份,报名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四、报名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报名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须加盖报名人公章)装订成册,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相关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五、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发包方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参加本工程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报名人在缴款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16:3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
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2、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账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6月18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八、其他事宜: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3、报名人可以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便获取编制交易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勘查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4、免责条款:报名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发包方提供,仅供参考。勘查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人接受交易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交易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5、本项目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荣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 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荣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谢昌峰 联系电话:138522122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357号银润城市广场1幢3楼
报名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14-86482095、18118280488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荣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