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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川镇和丰村村庄垃圾转运保洁清理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8     浏览次数:     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和丰村村庄垃圾转运保洁清理服务项目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按照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进行公开交易。

一、项目概况: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服务内容:

根据2025年村庄五位一体管护垃圾清运项目服务要求。经实地查勘我村具体项目为:

(1)、全村范围内垃圾集中点垃圾亭、垃圾桶的垃圾(垃圾点约40个,垃圾转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建筑垃圾、其他无害废弃物)集中转运到镇集中垃圾处理站,要求日产日清,确保垃圾无积压、无外溢。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垃圾,避免垃圾散落、污水渗漏。

(2)、清洁维护:每次清运后,需对垃圾箱、垃圾亭及周边5米内进行清洁、消毒,保持无残留、无异味。

以上项目经村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实施,最高限价43000元,最低限价41000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相关内容,意向受须自有封闭自压缩式箱体转运车辆 需提供拖运车辆行驶证、车辆不低于100万意外险保单)服务周期:1年(2025915日至2026914日)。项目实施中的一切人员安全、保洁质量、保洁工具、拖运工具等由成交方负全责(需提供拖运工具行驶证、车辆保险),具体情况请与村联系并到实地查勘。

3、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和丰村。

4、服务周期:1年。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服务期6个月后付合同价的50%,服务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余款(付款时需提供正式发票)一切安全责任及其他任何费用与村无关。

7、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8、投标上限价:发包方设工程上限总价为 43000元,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最低报价不能低于41000 ,如有多人出价41000,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二、报名条件

1、应具备承揽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信誉好,独立承担民事能力行为。营业执照须含有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相关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需提供拖运车辆行驶证、车辆不低于100万意外险保单)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保证金:

1、公示时间:2025828日至202593日,报名时间:2025828日至20259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4、拖运车辆行驶证、车辆不低于100万意外险保单)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0元。投标单位应在 202593日下午 16: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开标前到账,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5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竟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18168282478,投标人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六、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5948:30 时开始,结束时间为8:55,出价延时30秒。

七、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3、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4、本项目成交后,如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5、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和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

7、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樊川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8、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报名联系人: 高强                联系电话:15722428986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828202593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和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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