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锦北粮食种植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承担的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新建水泥生产路、节水渠)已立项。现锦北粮食种植农地合作社委托锦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布公告、进行项目招投标。本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交易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丁伙镇锦北粮食种植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新建节水渠及水泥生产路。
2、工程地点:丁伙镇锦北村。
3、招标范围:(1)新建φ60U型(厚度4cm)节水渠,由东向西长度112m,宽度60cm,浇筑C30混凝土锁边(含原砖渠拆除、清运建筑垃圾及购买回填土方);
(2)新建道路由北向南长430m,宽度2.8m,厚度15cm,混凝土规格为 C30,共计 1204m2;(3)增加DN400过路管涵 16m,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4、工期: 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做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期1年,付款须提供正式发票。
7、本工程预算价:175173.00元,最高限价:149200.00元,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8、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
9、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单K值)
10、施工责任: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及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方承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名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名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9、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1日。
2、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资料审核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4、资料费人民币300元/份,报名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四、报名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报名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报名人公章)装订成册,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五、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发包方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参加本工程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报名人在缴款截止时间2025年9月11日16: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
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2、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账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17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八、其他事宜: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3、现场勘察:投标人应自行勘察施工现场,相关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
4、免责条款:投标人需自行核实工程现状,招标人提供信息仅供参考。
5、本项目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锦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锦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357号银润城市广场1幢3楼
报名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4-86482095、18052575079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锦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