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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伯镇南渡村家宴中心大屏空调等电器采购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9     浏览次数:     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伯镇南渡村家宴中心大屏空调等电器采购项目批准建设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南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南渡村

2.1.2预算金额:286631.76  

2.2招标范围:邵伯镇南渡村家宴中心大屏空调等电器的采购与安装,主要包括5匹1级能效中央空调风管机、商用净化加热直饮机内胆容量40L,尺寸430*525*1620mm、LED显示屏及其配套设施、宴会厅音频系统、招牌及灯带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内容

2.3 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最高限价:250000.00(人民币)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2.6付款方式: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经项目审计后,第二年付至审定价90%,余款第三年年底付清,招标人付款时中标人须提供全额正式税票。

特别强调:承包人应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全部承担。

2.7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3.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3供应商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4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事业单位不需提供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9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递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3.10本项目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正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 

5.公告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20259192025925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2报名方式: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会员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5.3集中报名资料审核时间:2025925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资料审核

5.4集中报名资料审核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5.5资料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6.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报名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 叁仟(¥:3000.00)

7.2缴纳方式:投标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投标人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竞价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需在2025925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缴纳成功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自己承担。

7.3本项目成交后,未中标人中标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8.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8.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共一式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加盖公章,具体如下:

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原件

2)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认为可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8.2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8.3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及本项目所有提疑的答复、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具体内容详见网站首页右上角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10.现场踏勘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勘中的所有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其他事宜

11.1招标人不召开答疑会

11.2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南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2.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南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李君

联系方式: 1996263577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润江路553号(席家花园北门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17705253738     

  箱:2389178314@qq.com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南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