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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伙镇富桥村垃圾、杂草、秸秆、藤蔓等清运服务项目交易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5-11-05     浏览次数:     来源:

丁伙镇富桥村垃圾、杂草、秸秆、藤蔓等清运服务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江苏闻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交易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丁伙镇富桥村垃圾、杂草、秸秆、藤蔓等清运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及范围:

1)服务内容:全村区域内37个村组所有的垃圾集中点、垃圾亭、垃圾桶,共计73个垃圾点的垃圾、杂草、秸秆、藤蔓等清运;37个村组河道清理,配合上级检查时人工垃圾捡拾、清理、日常河道清理维护;农忙时节全村道路秸秆清运。

2)清运垃圾的种类:本项目所列出的垃圾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建筑垃圾以及其他无害废弃物等。

3)服务范围:将垃圾点和周边的垃圾、杂草、秸秆、藤蔓等清运并转运至发包方指定的镇集中垃圾处理站,同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后续工作。

3、服务标准与要求:

1)清运频次:日常每日清理至少2次(上、下午各1次),确保无积压、无外溢,做到“日产日清”;上级检查时做到人员及时到位清理;农忙期间按照发包方要求加大清理频次和力度。

2)运输要求: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完好,实行全覆盖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倾倒,杜绝散落、污水渗漏(滴、撒、漏)等现象,避免二次污染。

3)服从管理:承包方须完全服从发包方关于村容村貌和环境整治工作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遇有重大活动、上级检查等特殊情况,必须无条件配合,增加清运频次,确保环境整洁。

4)现场清洁:每次清运作业完成后,必须对垃圾箱、垃圾亭及其周边十米范围内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确保地面无残留垃圾杂草、无污渍、无异味。

4、最高投标限价:28.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用,乙方提供正式发票,支付时甲方将按照对乙方工作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支付,甲方应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5日内(以乙方开票日期为准)进行支付。

7、评标办法:本项目对外公开交易,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报名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报名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名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2025年115日至2025年11月11

2、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报名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2025年11月119:00-11:00,14:00-16: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82号)

5、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具体如下:①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6﹑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下午 3

2、投标及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广州路82号)

五、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元。投标单位在缴款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16: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2、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六、现场踏勘

报名人可以对项目施工现场自行进行查勘,查勘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人到现场实地查勘,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各种矛盾协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七、其他事宜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3、免责条款:报名人应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发包方提供,仅供参考。勘查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人接受交易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交易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4、本项目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 发布。

八、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14-86665572、18951442306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