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杨墅村河湾组生产大道建设工程已经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研究决定,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委托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项目相关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桥镇杨墅村河湾组生产大道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杨墅村。
3、发包范围:大桥镇杨墅村河湾组生产大道南北段统一采用土方石灰夯实,经测量全长580米,路面宽度3米,路面施工厚度为25公分。路基土应选用干净素土,不得含有杂草、树根、垃圾、淤泥、腐殖质及大块硬物,石灰必须充分消散,无未熟化灰。路基采用三七灰土夯实,石灰与土按体积比3:7均匀拌合,分层摊铺、每层摊铺厚度控制在150mm-200mm,严禁一次铺筑过厚。夯实时由路边向中间进行,确保整体密实、无松动、无弹簧土、不起皮、不翻浆,确保路基稳固,满足生产运输与群众出行需求。本工程预算价为22520元(含税价)
4、工期: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本工程预算价为22520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922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出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多人出价19220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中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8、付款方式:
(1)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余款待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
(2)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3)本造价包含一切费用(从开工至竣工退场所包含的材料费、人工费、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工作内容)
(4)工程量以现场实际为准,造价一律不予调整,即中标后不可因工程量变化误差而调整增加造价。
9、施工要求:因施工中发生的矛盾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调,施工过程中因承包方过错造成的设施损坏等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负,与发包方无关。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
2、具有基础工程建设以上资质。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元。投标单位应在2026 年3月25日下午17: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开标前到账,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颜诚悦,联系电话 18852595858。
1、报名人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2、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所介绍的内容由发包人提供,仅供参考。
六、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6年3月26日14:3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14:40,出价延时30秒。
七、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报名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报名保证金(原账户返回)。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杨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 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
9、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报 名 联 系 人: 张玲 联系电话:0514-8666801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杨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