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迎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迎山村档案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交易,现通过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迎山村档案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2、预算价为258000元;
3、最高限价为258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5、采购内容: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迎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需采购一批档案设备及办公用品,包含安装、调试、质保、后续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档案设备(封闭式装具)单节底座小样1套、成型门板1个、传动机构1套(包含摇把)、成型封板立柱1片,样品规格详见招标文件,在供货前交由甲方确认。
(2)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材质、规格、颜色、款式须与甲方要求一致,并以甲方确认意见为准。
(3)产品表面无划痕、磕碰、变形、开裂、色差、污渍、毛刺、异味等缺陷,封边严密、平整、无脱胶。
(4)五金配件齐全,安装牢固,开合流畅,无松动,倾斜、摇晃现象。
(5)结构稳固,焊接/连接部分平整牢固,无松动、倾斜、摇晃现象。
(6)包装完好,无损坏、受潮、缺失,标识清晰,含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保修卡等资料。
(7)到货安装结束后,由甲方邀请第三方根据整体项目内容参数及各项要求进行验收,并聘请专业机构人员对产品进行甲醛检测及出具检测报告,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果相关检测验收达不到标准,供应商必须更换产品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供货期及质保期
1、供货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
2、质保期:三年。(至项目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三、合同价款支付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货物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60 %,合同签订时间满一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中标人须提供正式发票。
四、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如无法查询记录的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如无法查询记录的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如无法查询记录的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盖单位公章);
5、业绩要求:须提供至少1份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采购合同(合同须具有封面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发票,缺一不可。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均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需提供的资料
1、公示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9日。
2、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04月09日,上午09:00-11:00,下午2:00-4: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具体如下: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可不提供此项);
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
④、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资料费300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还。
七、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或未提供原件现场备查或不满足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9日16:0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缴款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2、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6日14时30分。
3、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十一、现场勘察
投标人应彻底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服务地点地理位置、交通状况以及采购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其投标报价的情况,查勘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对自行踏勘的结果负责。
十二、其他事宜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企业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3、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5、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迎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
7、报名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14-86628798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迎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6年04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