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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川镇东汇村河道清淤工程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1     浏览次数:     来源:

跃进河东汇段淤泥较多,水位低时会影响农田灌溉。为解决这个问题准备对跃进河东汇段进行清淤,经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研究决定,就东汇跃进河东汇段清淤工程项目进行交易,现通过邀请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公开竞价,本工程委托江都区樊川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工程公开交易。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樊川镇东汇村跃进河东汇段。

2、工程规模:河道清淤长度533米,清除河道内的淤泥,清淤的淤泥必须送到发包方指定的位置,淤泥存储的沟塘四周建筑土堆,土堆的高度高于田面1米、结顶1.5米宽,同时压实土堆防止渗水,影响农田小麦的生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成交方自行负责产生的矛盾由成交方负责,村协调处理,矛盾协调费由成交方付款,河道清淤的标准必须符合发包方的要求。

3、付款方式:

1)经实地查看验收合格,验收后的30天内付清工程款

2)成交价即为合同价,本项目成交价包含全额税款,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时成交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4、工期:15

5、成交办法:采用最低价成交办法;

6、竞价方法:本工程底价为35000(含税价),采用最低价成交法。最低报价不得低于28000元。如有多人出价28000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7、工程保质期:1年

8、报名人必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二、项目报名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报名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及自然人报名

6、报名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河道疏浚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内容。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1、公示时间:2026421日至2026427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间:20264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③代理人需授权委托书),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报名上传照片时,文件过大可能会导致上传失败,请压缩文件后再重新上传。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元,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建议采用电子银行汇款。报名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竞价保证金不退还。如果竞价过程中,发现存在围标串标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竞价保证金没收。

5、交易开始时间:202642814:00开始,结束时间为1425,出价延时30秒,减价幅度为500元。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负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5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中标人成交且必须以第一中标人报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交易。

五、其他事宜

报名人必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时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以便获取编制交易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六、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报名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

2、如有串标、围标、陪标,成交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3、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4、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成交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5、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东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

7、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樊川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东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张浩斌   联系电话:13160314999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东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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