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仙女镇南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江都区仙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仙女镇南吴社区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区派出所辖区内共有南吴社区、建乐社区、李坝社区等十个社区,辖区内人口十余万人,约占仙女镇人口的三分之一,集中了江都区主要商业区和综合体。辖区内人员组成复杂、公共场所、持种行业众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为提升辖区内城市管理效率,改善社会治安的质态,增强应急处突的能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购买无人机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发挥多方面的作用,由仙女镇南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无人机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如下:1、购置无人机机场一座;2、购置无人机一台;3、电池一块、;4、无人机原厂保险一年、100万第三者责任险一年;5、无人机负载喊话照明套装一台;6、备注:推荐品牌大疆(或同等与大疆同等品质的其他品牌)详细根据采购无人机项目参数、配件及相关要求。此项目最高限价97896元(含人工费,运输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税金等费用)。7、工期:3个工作日。
1.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付款方式:中标价为合同价,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正常后付款到合同价的90%,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若出现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进行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
3.中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4.上限价:招标方设工程上限总价为97896元,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最低报价不能低于96896元,如有多人出价96896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应具备承揽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信誉好,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
3、营业执照应具备的经营范围:私用或商用飞行器销售及维修。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名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03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2.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投标单位应在2026年6月03日下午16:3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开标前到账,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四、交易方式
1.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0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低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低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五、标的咨询
1.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陈书记,联系电话:15161899844。投标人须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报名前报名单位或者个人需勘察现场可与村委进行沟通,一旦报名视为已知工程所有状况,如成交后放弃,报名保证金拒不返还。
六、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2026年6月04日10:3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10:40,出价延时30秒。
七、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6、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8、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村公开栏公示。9、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仙女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报 名 联 系 人:陈书记 联系电话:15161899844。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03日。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